购房合同签了后不想买了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退。首先依法成立的购房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若购房者单方违约不想买了需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可能无法拿回定金。其次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可解除合同。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购房者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等严重影响居住使用的情况。总之签了购房合同后不想买了通常不能退但符合法定情形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建议与开发商协商沟通争取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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