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义与目的:履约保证金是为确保合同履行由一方交付给另一方的资金。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保证金则主要针对商品或服务质量保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2. 收取主体:履约保证金收取主体通常是合同的另一方如工程发包方收取承包方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一般由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预留比如供应商预留质量保证金。3. 退还条件:履约保证金在义务人按约履行完义务后退还。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时退还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扣除相应金额用于维修等。4. 法律依据:相关规定散见于各类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等。在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对质量保证金有明确规定;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纠纷中依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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