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前男方支付的首付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时法院一般会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 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是均等分割同时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比如双方共同还贷情况、是否有装修投入等综合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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