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过户合同通常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具备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合同即成立并生效。未过户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物权未发生转移。比如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若卖方违约不配合买方有权依据合同要求其履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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