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结果的出具时间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仲裁庭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例如简单的劳动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仲裁庭可能会较快作出裁决可能在一个月左右出结果。但如果案件涉及大量证据调查、复杂事实认定或多方利益纠葛等时间可能会延长可能需要两到三个月甚至更久。具体时长要依据实际情况判断可关注仲裁委通知或咨询仲裁委工作人员了解进度。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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