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没签字是无效的。劳动合同的解除需双方达成合意并完成相应手续。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甲方未签字意味着甲方未对解除合同这一行为予以确认合同尚未成立也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乙方已实际履行主要义务甲方接受的合同成立。不过这种情况通常要有足够证据证明乙方履行义务及甲方接受的事实。所以通常而言仅乙方签字甲方未签字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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