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确定个人工资时一般按照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来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2. 缴费工资是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数。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可能一致。3. 若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计算工伤待遇时就可能产生差异。比如实际工资高于缴费工资差额部分可能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4.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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