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查看公司扣除工资的原因是否合理。若因员工自身过错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等公司扣除工资需符合法定程序和合理范围。例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 其次若公司扣除工资无正当理由员工可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说明扣除工资的依据并返还不合理扣除部分。3. 再者协商不成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4. 最后员工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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