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前通知:一般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2. 工作交接:归还公司财物、文件资料等交接手头未完成工作。3. 结算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当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4. 出具离职证明: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日期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5. 转移社保、档案:用人单位在15日内办理社保减员将档案转至新单位或人才市场。6. 办理离职手续:填写离职申请表等经各级审批签字。7. 领取离职证明:完成手续后领取妥善保存。员工按上述步骤办理确保离职手续规范完成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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