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领结婚证需要准备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内地居民结婚所需证件材料,确保婚姻登记合法有效。权利义务:双方有如实提供证件及声明的义务,以保障婚姻关系合法。关键构成要件:户口簿证明户籍信息,身份证证明身份,声明体现婚姻条件。实务建议:提前准备好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要求填写声明书等表格,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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