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若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若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则按上述个人财产认定。核心分析:首先看父母出资时有无明确约定。若登记在一方名下,关键在于判断是否符合赠与一方的条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倾向认定为共同财产。实务建议:收集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明是父母全款出资。查看房屋产权登记情况。若涉及纠纷,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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