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若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拒不交付孩子,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履行交付义务。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核心分析:首先,离婚判决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女方,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男方有义务按照判决交付孩子。女方基于判决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则负有配合交付孩子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有生效的离婚判决且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实务建议:女方可先与男方沟通,明确告知其应履行判决义务。若男方仍不配合,女方可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准备好离婚判决书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采取相应措施要求男方交付孩子。在执行过程中,女方要积极配合法院,提供男方藏匿孩子等相关线索,以便法院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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