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分情况而定。如果拆迁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获得,或者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如果是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或明确由一方继承、赠与且只归一方的拆迁房,则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核心分析:关键看拆迁房的取得时间及资金来源。若在婚后取得且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属于共有;若基于婚前财产或特定个人属性取得,则为一方财产。夫妻对共有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财产则由其单独处分。实务建议:收集拆迁相关协议、购房出资凭证等证据。若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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