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仅有送货单未签字不一定能直接起诉。送货单未签字可能存在多种原因,如对方疏忽未签字、对货物数量或质量有异议而暂未签字等。如果送货单有其他足以证明送货事实的内容,如对方接收货物的相关记录、聊天记录表明对方已确认收到货物等,且双方存在合法的买卖等法律关系,在通过协商等方式无法解决纠纷时,是可以起诉的。但如果送货单本身无法明确证明送货事实,且没有其他相关证据予以佐证,那么仅凭借未签字的送货单起诉,可能会面临证据不足的问题,起诉的成功率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收集和整理其他相关证据,以增强起诉的依据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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