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租客拖欠水电费,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虽然这里规定的是租金,但水电费作为租赁期间使用房屋资源产生的费用,性质类似,可类推适用该条款。核心分析:首先,房东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适租房屋的义务,租客有合理使用房屋并支付相关费用的义务。当租客拖欠水电费,违反了其基本义务。其次,房东需先进行合理催告,给租客支付费用的宽限期。关键构成要件一是租客拖欠水电费,二是房东进行了合理催告,三是租客在催告后仍未支付。实务建议:房东可先通过书面或短信等方式明确告知租客拖欠水电费的情况及要求支付的期限。收集好水电费缴费记录、催告通知等证据。若租客仍不支付,房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租客支付拖欠费用及承担违约责任。法律程序一般是先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双方证据和陈述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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