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两种: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核心分析:对于服务期违约金,以培训费用为限,按服务期未履行比例分摊。竞业限制违约金需基于双方有合法约定且劳动者违约。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以保障劳动者权益。实务建议:如果涉及违约金争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用人单位提供培训费用的相关证据,如培训协议、费用支付凭证等。若对违约金数额有异议,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一般需先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按仲裁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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