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到期没续签仍继续上班,视为双方形成了不定期劳动合同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原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劳动者继续工作,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双方默认延续了劳动关系,且满足一定条件会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相应劳动待遇等权利;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合同到期未续签,二是劳动者继续上班,三是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继续工作的证据。可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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