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老板是否有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意外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形,可认定为工伤,老板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不属于工伤情形,老板一般无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情形,老板需担责;不符合则无需担责。权利义务:若认定工伤,老板有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义务;工人有享受相应待遇权利。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实务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若认为是工伤,工人或其近亲属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配合调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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