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制定免除自己责任的条款是否有效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而言,如果该条款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未排除消费者的主要权利,那么该条款可能是有效的。例如,明确约定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快递公司不承担责任等情况。但如果该条款明显不合理地减轻了快递公司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或者是格式条款中存在免除其自身重大过错责任的情形,那么这样的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快递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货物损坏却免除其责任的条款通常无效。总之,要根据具体条款的内容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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