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产生的逾期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在离婚后一方单独产生的,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特定情况,一般与前妻没有关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心分析:首先判断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看是否有共同签名、事后追认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等。如果是离婚后一方的单独债务,前妻无偿还义务。若为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双方仍可能需共同承担。实务建议:对于债权人:要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需提供相应证据,如消费记录、经营合作等材料。对于非负债方:若被债权人主张共同承担债务,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该债务与自己无关,如离婚协议约定债务承担方、债务产生时间在离婚后等。可先与债权人协商说明情况,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判定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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