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选择不续签。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核心分析:公司有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如果不续签,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是否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以及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实务建议:公司决定不续签后,应提前通知劳动者。计算经济补偿时,要准确核算劳动者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如劳动者对经济补偿有异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证明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的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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