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一般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若用人单位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因该原因不再续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经济补偿义务,劳动者有获得补偿权利。关键构成要件: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实务建议:收集证据: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年限的证据。沟通协商:到期前与用人单位协商续订事宜,明确其是否维持或提高条件。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仲裁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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