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核心分析:1.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依法设立并登记后,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2.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合同,权利义务相对独立。合同有效,其产生的民事责任一般先由分公司管理财产承担,不足时由法人承担。3.关键在于分公司需合法设立且经登记,签订合同行为在其经营范围内。实务建议:1.审查分公司是否依法设立并登记,可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询。2.签订合同前,明确分公司经营范围,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3.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4.若涉及较大金额合同,可要求法人提供担保或承担连带责任。5.保存好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类证据,如书面文件、往来信函、交付凭证等,以备可能的纠纷处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