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对方起草的承诺书一般是有用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承诺书通常属于书面合同范畴。核心分析:首先,承诺书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其次,内容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再者,承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满足这些条件,承诺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承诺内容履行义务。实务建议:若要确定承诺书是否有用,可查看其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收集好承诺书原件作为证据。如果对承诺书的效力存疑或发生纠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其是否有效。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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