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核心分析:1.对于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人员优先留用,是基于对劳动者长期工作贡献及稳定就业需求的考虑,保障其就业稳定性。2.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扶养对象的,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避免其因裁员陷入生活困境。3.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明确各类优先留用人员的界定标准,如合同期限、家庭就业状况等。实务建议:1.员工可留意单位裁员公告,确认自身是否符合优先留用条件。2.若认为自身应被优先留用但未被留用,可与单位沟通协商,要求说明理由。3.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据,按劳动仲裁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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