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赔偿金计算基数是按应发工资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核心分析:1.应发工资包含了正常出勤月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更能全面反映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的收入水平。2.实发工资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个税等后的实际到手金额,不能准确体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总额。3.关键构成要件是明确应发工资的具体构成项目,需按照法律规定涵盖各类货币性收入。实务建议:1.收集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据,明确应发工资的具体数额。2.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金计算基数产生争议,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3.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在仲裁过程中,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应发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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