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被迫离职后若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若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义务为离职员工出具离职证明,这是其法定义务。劳动者有权获得离职证明,以证明其离职状态,便于后续求职等。关键构成要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且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实务建议: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书面要求其出具离职证明,留存好沟通记录。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交劳动合同、被迫离职相关证据等,请求责令用人单位出具。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可主张因未出具造成的损失赔偿。仲裁时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被迫离职的相关证据如录音、短信等。法律程序一般是先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最后由仲裁委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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