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关系: 聘用协议多存在于单位与个人之间,双方有一定的隶属关系,如学校与教师的聘用。 劳务合同主体较为平等,如甲公司与乙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地位相对独立。2. 报酬性质: 聘用协议下报酬多为工资,较为稳定且有规律发放,包含基本工资、绩效等。 劳务合同报酬一般是劳务费,按工作量或工作成果支付,如完成一个项目支付一笔费用。3. 工作性质: 聘用协议中劳动者从事的多是单位的日常工作,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受单位管理。 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按约定完成特定工作,自主性较强,不接受用人单位过多日常管理。4. 福利保障: 聘用协议下劳动者通常享受单位的各类福利,如社保、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劳务合同中劳务人员一般不享受用人单位的福利,可能需自行缴纳相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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