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15日。若已达60天仍未出结果可向仲裁委询问进度了解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导致延迟。2. 若仲裁委无故超期未审结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对仲裁委进行监督和督促促使其尽快作出裁决。3. 也可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与用人单位继续协商或在仲裁结果出来后若对结果不满意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仲裁审理期限目的是保障当事人权益促使仲裁程序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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