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时用工单位一般没有权利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若非女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怀孕女职工。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女职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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