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上两天班可以结算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使是试用期工作两天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两天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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