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工厂搬迁致使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2. 工厂搬迁后若新工作地点对怀孕员工通勤等造成重大不便员工因此离职工厂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3. 若工厂因搬迁解除与怀孕员工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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