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合同履行地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时需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事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上述管辖原则及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规定了仲裁申请应包含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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