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工资通常应即时结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试用期辞职属于解除劳动合同范畴所以单位应在离职时结清工资。一般来说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当天用人单位就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并支付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若单位拒绝即时结算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单位支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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