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判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以一个月收入5000元为例按照20%至30%计算每月抚养费可能在1000元至1500元左右。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还应考虑孩子的特殊需求如教育、医疗等大额支出。若孩子因患病等需要更多费用可要求增加抚养费。《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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