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应当予以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 但具体是否退还及退还比例还需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是否共同生活、彩礼的用途、是否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等。如果双方虽未领证但已共同生活较长时间可能会适当减少彩礼返还数额;若因给付彩礼致使给付方生活陷入困境也会影响彩礼退还情况。3. 实践中需综合考量各种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裁判确定彩礼是否退还及退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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