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立案收费标准如下:1. 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离婚案件中财产总额为30万元20万元以内部分无需额外缴费超出的10万元按0.5%交纳即100000×0.5% = 500元再加上基础的50 - 300元受理费总费用会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应区间确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2. 其他费用:如申请保全措施、证人等产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标准收取。离婚案件受理费一般先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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