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一般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具体如下:1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常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劳动能力的初次鉴定。2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3 申请流程: 首先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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