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工伤赔偿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制度。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核心分析:职工被认定工伤后有权依据上述标准获得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用于保障工伤职工医疗救治等费用用人单位支付部分用于保障职工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及特定伤残就业补助等。关键在于工伤认定需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等要件。4、实务建议:职工应及时就医并保存好相关病历、诊断证明等资料。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申报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后根据伤残等级依规向社保部门或用人单位主张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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