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休产假期间女职工通常有工资拿。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3、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根据女职工是否参加生育保险来确定工资支付主体。 权利义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由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参加的由单位支付产假前工资。 关键构成要件:女职工符合休产假的条件。4、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自己工资情况及劳动关系的材料。 了解参保情况: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询问自己是否参加生育保险。 如遇问题: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走法律程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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