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劳动纠纷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寻求解决。2、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核心分析: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则负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作出仲裁裁决。4、实务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和纠纷事实。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仲裁申请和相关证据材料。参加仲裁庭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