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工伤鉴定并非越早越好需在合适时间进行。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核心分析:首先要满足一定的医疗终结期过早鉴定可能因伤势未稳定而影响结果准确性。一般需等病情相对稳定功能障碍等情况基本固定后进行鉴定才能更准确反映工伤对职工身体造成的实际影响。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用人单位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义务职工有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事故发生后及时申报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准备好鉴定所需材料。4、实务建议:职工应先积极配合治疗待伤情稳定后准备好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相关证明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后再根据认定结果在合适时间申请工伤鉴定按鉴定机构要求配合完成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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