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即使没有签订合同劳务关系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予以证明。2、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3、核心分析:这些凭证从不同方面证明劳务关系。工资支付等记录体现经济往来;身份证件显示员工身份;招用记录证明入职情况;考勤记录反映工作出勤。实务中这些都可作为认定劳务关系的依据关键在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员工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但用人单位对部分关键证据负有举证责任。4、实务建议:员工可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自己工作的证据。与同事沟通获取其证言。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请求协助收集相关证据。可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确认劳务关系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按仲裁程序提交证据等待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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