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员工因调岗后不想继续工作若调岗不合理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3、核心分析:首先看调岗是否符合协商一致且采用书面形式这一条件。若不符合属于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擅自调岗导致员工不想干可能构成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若双方无法就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关键在于调岗的合理性及双方是否就调岗协商一致。4、实务建议:收集调岗不合理的证据如调岗通知、与领导沟通调岗不合理的记录等。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举证质证最后仲裁委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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