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辞职后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仍可以进行劳动仲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核心分析:首先要确定辞职后所涉及的争议是否在仲裁时效内。若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关键在于明确权利被侵害的时间点以及是否有符合中断、中止时效的事由。各方权利义务方面劳动者有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用人单位则需根据仲裁结果履行相应义务。4、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劳动权益受侵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流程为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最后仲裁委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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