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可以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但在某些情形下如因生活或经营必需被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查属实的法院可以准许其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3、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被执行人确实存在生活或经营上的合理需要而限制高消费严重影响其基本权益时可申请临时解除。 权利义务:被执行人有申请的权利同时需证明其必要性;法院有审查和决定是否准许的权力和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因生活或经营必需二是有合理的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4、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因经营需要参加招投标活动需提供相关招投标文件;因就医等生活必需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提出申请: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临时解除限制高消费的原因及相关证据。 等待审查: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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