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若没有收入证明并不必然无法主张误工费。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核心分析: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若不能提供收入证明可参照行业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关键在于证明误工事实及误工时间医疗机构证明是重要依据。4、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病假条等。可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间接证据辅助证明收入情况。若无法提供上述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申请鉴定机构对误工时间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减少进行评估。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误工费提交相关证据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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