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双方需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然后共同申请登记。权利义务:夫妻双方有平等协商并如实陈述相关情况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查及依法办理登记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双方自愿、签订书面协议、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4、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申请: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整个过程顺利的话最快需要三十一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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