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诉讼离婚不一定当庭宣判。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3、核心分析:首先当庭宣判与否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情况等多种因素。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可能当庭宣判;但多数情况下会定期宣判。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判决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夫妻双方在诉讼中有平等的诉讼权利需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等。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法定离婚事由。4、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证据等。庭审时如实陈述遵守法庭纪律。若未当庭宣判等待法院通知领取判决书。对判决结果不服可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法律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等环节要按照法院要求按时参加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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