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析: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子不一定都算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3、核心分析:若房子是在婚后购买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若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若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明确只赠与己方子女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4、实务建议: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证据。对于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要有明确的赠与约定证据。若对房产归属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确定房产性质。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